Thursday, October 28, 2010

Fun facts

這禮拜公司創意部小組會議的主題是關於自己的"有趣事實(fun facts)",大家都要繳交兩則假的一則真的事實,然後一起猜孰真孰假。

以下是關於我的二三事:
1. 曾經有小孩問我是不是超人
2. 花12個小時爬優勝美地的Half Dome
3. 擁有一面鞋牆
4. 在歌唱比賽前不慎跌斷腿骨,下午去急診室上石膏,
     晚上跳上台用哭過的沙啞聲音比賽。
5. 開車不穿鞋
6. 在夜店差點跟大塊頭黑人打起來
7. 睡覺用七個枕頭
8. 我來美國八年
9. 很愛喝酒
10. 想不出來了,以下開放作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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