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ne 19, 2009

Whatevs!

很多事我覺得很有趣

當路人行進的節奏和我耳機裡播放的音樂一致
當連續有四個男子下車 啤酒肚剛好一個比一個大
我嘴角帶著一抹笑 用旁觀者的角度看這些微妙的巧合
懶散地走著 有一種心情很好的感覺

許哲珮的新專輯也幫了很大忙

昨天早上才決定要放棄小土堆
晚上他就說決定和前女友復合
發現自己沒太難過 只覺得浪費時間 wtf
好吧 其實知道以後有一種很輕鬆的感覺 不需要煩惱了
走在路上步伐輕盈得像是可以跳起舞來

剛人在紐約的煎米粉說今天是她half day 然後就下班了
耶 我才剛到公司 屁股都還沒坐熱 photoshop都還沒開 wtf +1

3 comments:

  1. 說起來,我實在很痛恨前女友這種動物,怎麼老是栽在這種動物手上,男人都怎麼了? 煩!
    曼達,你沒輸,是你先放棄他的,贏了好幾個小時...我昨天已經在小屈幫你買了去腳皮膜,把他當腳皮一樣整片撕掉吧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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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的看法:
    前女友不是一種動物,應該是一種毒物;有人戒毒了,發誓不在碰它。但是有很賤的還是somehow,忍不住再回去碰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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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我心裡一次只能放一個人
    不懂為什麼男生可以對這個念念不忘 對那個有遺憾
    不過一個巴掌拍不響的 也要看前女友的態度
    有些女生永遠都不會放手 他們希望有一個人永遠等在那邊

    我自己吃過前女友的虧 就不會去當那樣的前女友
    但不是每個人都跟我一樣...

    不過如果他們那麼喜歡對方 願意為彼此long D
    我也沒話說 只能祝福他們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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